房訊網訊 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廣州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辦法規定,經認定土地閑置滿1年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按標準計收土地閑置費;已完善建設用地手續的閑置土地,閑置期間累計滿2年的,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對于未完善建設用地手續的閑置土地,且閑置期間累計滿2年的,政府可以注銷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前期投入費用不予補償。
來源:房訊網
編輯:wangdc
房訊網訊 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廣州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辦法規定,經認定土地閑置滿1年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按標準計收土地閑置費;已完善建設用地手續的閑置土地,閑置期間累計滿2年的,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對于未完善建設用地手續的閑置土地,且閑置期間累計滿2年的,政府可以注銷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前期投入費用不予補償。
來源:房訊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