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3月13日,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商務樓宇物業單位防疫要求的通告》,明確商務樓宇物業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的防疫要求。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加強對商務樓宇防控措施的監督檢查,住建部門將加強對物業單位落實防控責任的管理監督,對防疫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明確商務樓宇物業單位防疫要求的通告
京城管發〔2020〕22號
商務樓宇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密集,是做好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的重點防疫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本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有關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商務樓宇物業單位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要制定商務樓宇和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掌握商務樓宇內與疫情防控有關情況。
二、要督促商務樓宇內辦公單位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在商務樓宇內辦公單位防疫要求的通告》(京城管發〔2020〕13號)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落實好各單位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要嚴格商務樓宇內辦公單位的人員出入管理,落實好入口管理、憑證出入、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健康信息查驗等防疫要求。
四、要嚴格外來人員管理,落實好出入登記(確認訪客準確信息、接待單位和聯系人等)、測量體溫、健康信息查驗等措施,督促接待單位通過有效措施降低外來人員涉眾接觸程度。
五、要保持樓宇內空氣流通,督促辦公單位和做好公共空間開窗通風,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抽氣裝置加強空氣流動。使用集中空調的,要關閉回風系統,使用全新風運行。
六、要保持樓宇內清潔衛生,按防疫規范及時清運垃圾。對食堂、茶水間、電梯、衛生間、地下車庫、集體宿舍等公共空間以及接觸較多的扶手、門把手、水龍頭、ATM機等部位,按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及時進行預防性消毒。
七、要通過設專人、張貼提示或廂內標記位置等,控制共用廂式電梯的同乘人數并保持間距。鼓勵采取走步行梯、低層不停、分區運行等減少接觸的電梯管理使用措施。
八、要在員工食堂采取延長供餐時間、錯時分區就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和接觸。提醒餐前洗手、取餐間隔、就餐分散、等候和餐后佩戴口罩等。鼓勵自備餐具。
九、建立本單位在崗人員名單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杜絕異常狀態人員到崗工作,特別要做好保潔、保安、物業、食堂、維修維護等后勤物業工作人員和其他臨時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防控工作。
單位和個人發現商務樓宇疫情防控責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等情況的,可撥打12345電話監督反映。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加強對商務樓宇防控措施的監督檢查,住建部門將加強對物業單位落實防控責任的管理監督,對防疫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