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3月31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關于給予本市大型商場疫情期間資金補貼的通知》,擬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分檔次對在疫情期間堅持營業,且給予租戶租金減免的大型商場進行補貼,支持企業購置防疫物資和疫情期間開展經營活動。
對于符合條件的百貨、購物中心的運營單位,將進行三個檔次的獎勵:給予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獎勵;給予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10萬平方米的大型商場不超過25萬元的資金獎勵;給予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含)-5萬平方米的大型商場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獎勵。
關于給予本市大型商場疫情期間資金補貼的通知
各區商務局,各相關單位:
為鼓勵本市百貨、購物中心等大型商場疫情期間正常經營,經市政府同意,擬對采取減免租金舉措的運營單位給予適度補貼,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條件
適用于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百貨、購物中心的運營單位:
1. 在本市一級響應期間堅持營業,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百貨店、購物中心(綜合體僅為商業部分建筑面積,不含寫字樓、酒店等);
2. 對超過50%的入駐商戶(數量)采取了減免租金措施,減免時間超過15天(含);
3. 積極配合市、區相關部門開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間無重大、突發事件發生。
二、補貼標準
市商務局擬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分檔次對在疫情期間堅持營業,且給予租戶租金減免的大型商場進行補貼,支持企業購置防疫物資和疫情期間開展經營活動。
給予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獎勵;
給予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10萬平方米的大型商場不超過25萬元的資金獎勵;
給予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含)-5萬平方米的大型商場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獎勵。
三、申報流程
本市大型商場于4月3日(星期五)前,向所在區商務局(聯系方式見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申請資金獎勵。
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場,需提交不動產登記證、規劃建設許可證或其他房屋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綜合體僅需提交商業部分);使用租賃用房的,需提交業主方相關材料及有效期內租賃合同復印件。
3. 承諾書(格式見附件2)
4. 企業情況表(格式見附件3)
在疫情期間,鼓勵企業采取電子郵件等方式將相關材料按順序整理并發送至所在區商務局。
四、工作要求
1. 各區商務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申報企業堅持營業,將確認后的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正式報市商務局(規劃建設處)。各申報企業要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將承擔一切責任。
2. 疫情結束后,市商務局將委托專業機構對企業實際減免租金行為進行核查,對虛假申報的,市商務局有權追回全部補貼資金,且5年內不得申請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項目。
3. 專項補貼資金使用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有關規定的,根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特此通知。
(聯系人:褚志磊;聯系電話:5557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