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5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開發項目售樓場所管理的通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障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扎實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售樓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
《通知》明確,售樓場所應加強現場管理,在售樓場所入口配備消毒液、測溫儀、口罩等防疫物資,嚴格核驗進入售樓場所顧客的“北京健康寶”綠碼。
《通知》要求,要嚴格管控銷售現場人員數量,分時分批引導顧客進入售樓場所。現場銷售接待實行獨立區域一對一服務,一個銷售人員只接待一組客戶(原則上不超過2人);不得安排2組以上客戶同時參觀樣板間;不得舉辦現場推介、抽獎搖號等聚集性活動。對需現場簽約的,要采取預約制,嚴控現場人員密度,有序引導客戶簽訂購房合同。
關于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房地產開發項目售樓場所管理的通知
京建發〔2020〕125號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障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扎實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售樓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售樓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機構,制定職責明確、運轉有效、預案完備的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確保售樓場所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委托代理機構銷售的,代理銷售機構應當組建疫情防控工作組,制定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將售樓場所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細、落實。開發企業要強化對售樓場所的日常督促檢查。
(二)將售樓場所疫情防控納入屬地管理,開發企業要密切與屬地住房城鄉建設(房屋管理)部門、防疫機構和鄉鎮(街道)溝通配合,確保防疫物資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員信息情況掌握到位。
(三)要嚴格員工管理,實行“北京健康寶”綠碼核驗和體溫監測機制,發現員工出現發熱等異常健康狀況,要按照疾控部門相關指引立即就醫。同時,要加強對員工防疫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在辦公區醒目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材料。
二、加強現場管理
(四)在售樓場所入口配備消毒液、測溫儀、口罩等防疫物資,嚴格核驗進入售樓場所顧客的“北京健康寶”綠碼,并進行測溫、消毒和人員實名登記,嚴禁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人員進入售樓場所,如遇突發情況要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五)要規范售樓場所和樣板間空調系統使用,優先采用開窗通風方式,確保場所內部空氣流通;確需使用空調系統的,要保持全新風運行,并定期對過濾網、送(回)風口等部位進行消毒。要保證廂式電梯換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等封閉空間主動通風設施運轉正常。
(六)要加大對接觸較多的桌(臺)面、門把手、水龍頭、扶手、公示展板等公共物品和部位預防性消毒的頻率。必要時,對地面、墻壁等進行預防性消毒。
三、嚴控人員聚集
(七)要嚴格管控銷售現場人員數量,分時分批引導顧客進入售樓場所。現場銷售接待實行獨立區域一對一服務,一個銷售人員只接待一組客戶(原則上不超過2人);不得安排2組以上客戶同時參觀樣板間;不得舉辦現場推介、抽獎搖號等聚集性活動。對需現場簽約的,要采取預約制,嚴控現場人員密度,有序引導客戶簽訂購房合同。
(八)要強化進入售樓場所顧客的引導和服務,對出現人員聚集情形要及時引導疏散,并提醒顧客遵守公共場所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間距,盡量減少與他人近距離接觸,做好個人清潔衛生。
四、加大科技應用
(九)鼓勵開發企業充分利用電話、互聯網、虛擬現實技術(VR)、直播售樓等非直接接觸方式,開展線上樓盤展示、宣傳等營銷活動。
(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進一步優化網簽備案服務,推進“互聯網+網簽”。鼓勵有條件的開發企業,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別、區塊鏈等科技手段,推行線上選房及簽約。
五、強化監督檢查
(十一)各區住房城鄉建設(房屋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強化與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等部門及屬地鄉鎮(街道)的溝通協調,監督指導開發企業切實將售樓場所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十二)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屋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全市售樓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疫情隱患及違法違規等行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