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10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實施意見》提出,“十四五”期間,計劃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間,原則上年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按不低于出讓住宅用地供應面積的10%確定,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
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住房困難有效緩解,住房突出問題基本解決。
《實施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供應,原則上不設收入線門檻。
保障性租賃住房原則上以建筑面積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小戶型比例不低于80%。已經開工或建成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可適當放寬面積標準。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應當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
租金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項目市場租金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根據市場供需情況同比例調整,年漲幅不超過5%。在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可面向社會出租。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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