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11月22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布房源廣告的通知》,要求房地產中介方更應回歸服務本質,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通過政府部門規范委托為前提,自覺規范房源廣告發布行為。
《通知》提出,房地產中介機構、中介人員通過深圳市房地產信息系統與委托人在線簽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獲取有效房源信息編碼,方可對外發布相應房源信息。房源信息發布時務必載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編碼,并包括房源編號、項目名稱、建筑面積、行政區域、本小區政府參考單價、本套房源參考總價、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等必要信息。
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布房源廣告的通知
深房中協字〔2021〕24號
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11月19日,我市新版二手房交易網簽系統正式上線,引入單邊代理模式。在此模式下,房地產中介方更應回歸服務本質,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通過政府部門規范委托為前提,自覺規范房源廣告發布行為。
現就此進一步通知如下:
一、我市房地產中介機構、中介人員通過深圳市房地產信息系統與委托人在線簽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獲取有效房源信息編碼,方可對外發布相應房源信息。
(在深圳市房地產信息平臺在線簽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房源信息發布時務必載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編碼,并包括下圖所示必要信息:
(房源廣告規范樣式)
掃碼后可直觀展示以下信息:
二、根據《民法典》及《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規定,委托代理均應以書面正式委托為準。通過主管部門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統在線網簽《深圳市二手房委賣合同》后,系統將自動生成編碼。考慮到新舊系統過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過舊版系統生成編碼且有紙質委托合同的,視為有效房源編碼。上述情況之外房源編碼均視為無效。
三、根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對外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并附有相應的信息編碼”,無有效房源信息編碼不得對外發布房源信息廣告。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復核房源委托關系,對不合規房源主動下架自改。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