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12月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對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通知明確,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定調整為:限價商品房自購買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購買其它住房。網簽備案滿5年,可購買其它住房。網簽備案滿5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關規定辦理。
網簽備案未滿5年,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經市住房保障部門批準,按照原購買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繼續作為限價商品房使用。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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