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8月16日,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嚴格限制新購住房上市交易、嚴格限制住宅用地出讓溢價率、加強房地產住宅用地的供應力度、加強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競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監管、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規范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
《通知》提出,凡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新購買住房的嚴格限制上市交易。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簽訂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的商品住房需自網簽備案之日起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嚴格限制新購住房上市交易
凡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新購買住房的嚴格限制上市交易。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簽訂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的商品住房需自網簽備案之日起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
二、嚴格限制住宅用地出讓溢價率
加強住宅用地出讓價格管控,合理確定住宅用地出讓底價,降低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住宅用地掛牌交易時的最高溢價率。結合區域和地塊實際,采用“限定最高溢價率、達到最高溢價率搖號”“達到最高溢價率后轉為競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積”等競價方式,防止高地價推高市場預期。(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營商局)
三、加強房地產住宅用地的供應力度
嚴格落實住宅用地分類調控要求,加大熱點區域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完善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公開制度,保障全市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有效穩定市場預期。為防止市場過度競爭,根據相關區域土地情況,提高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住宅用地的競買保證金及后續購地資金須為競買人自有資金。對非理性競地價的企業聯合約談警示,加強后續監管,嚴厲打擊捂地囤地行為,加大力度督促已供應住宅用地開工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營商局)
四、加強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競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監管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競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產權歸政府,在完成項目竣工備案后,將產權與管理權無償移交給市政府委托的專營機構接收管理,競配建的政策性住房部分不計入商品住房開發建設成本。加強對競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全過程監管,保障與商品房建設同步設計、同步審批、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
五、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
嚴格實行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指導各開發企業合理確定銷售均價,把握分期預售許可辦理節奏,確保分期預售項目均價保持穩定,嚴格控制價格漲幅。對不接受價格指導的項目,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六、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
落實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要求,加強對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監控與管理,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收入認定標準,通過查詢工資流水、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納稅記錄等方式,核定借款人的真實收入。通過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促進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責任單位:大連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七、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號)要求,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加大聯合整治執法力度,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對未批先售、捂盤惜售、惡意哄抬房價、虛假宣傳、信貸資金違規購房、變相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督促整改落實,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將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大連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
八、嚴格規范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
各自媒體、網絡平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嚴格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對發布信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和導向性提前進行評估。各相關部門對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散布房價上漲言論、制造恐慌情緒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查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網信辦)
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對本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負主體責任,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調控的原則,做好本地區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相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由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市場形勢變化適時做出調整。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