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8月31日,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要求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
近期,各地積極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但有些地方出現繼續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傾向,隨意拆除老建筑、搬遷居民、砍伐老樹,變相抬高房價,增加生活成本,產生了新的城市問題。
住建部表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要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尊重人民群眾意愿,以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堅持“留改拆”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加強修繕改造,補齊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
具體來看,《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倡導利用存量資源,鼓勵對既有建筑保留修繕加固,改善設施設備,提高安全性、適用性和節能水平。對擬拆除的建筑,應按照相關規定,加強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嚴格履行報批程序。
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老城區建設規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應大于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適當增加建筑面積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等。鼓勵探索區域建設規模統籌,加強過密地區功能疏解,積極拓展公共空間、公園綠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不改變社會結構,不割斷人、地和文化的關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勵以就地、就近安置為主,改善居住條件,保持鄰里關系和社會結構,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踐行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理念,同步推動城市更新與社區治理,鼓勵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參與城市更新,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園。
同時,《通知》要求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不短時間、大規模拆遷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防止出現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失衡加劇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租房困難。注重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改善公共環境,消除安全隱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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