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為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全力增進住房領域的民生福祉,自9月4日起,杭州市本級公租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再次放寬收入準入標準,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從低于66068元調整至低于68666元,新的收入標準比往年放寬了2598元。
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籍5年(含)以上;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請家庭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房。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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