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合景泰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有關重續持續關連交易及建議采納新組織章程細則的公告。
由于舊框架協議將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且合景泰富預期將于該等協議到期后進行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合景泰富與合景悠活于2022年11月21日訂立新框架協議。
根據新物業租賃框架協議,合景泰富將向合景悠活集團出租該等物業及停車位,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訂約雙方可相互協定重續協議。
據了解,于2022年11月21日(交易時段后),合景泰富與合景悠活已訂立(1)新物業租賃框架協議;(2)新宣傳策劃服務框架協議;(3)新營銷渠道服務框架協議;(4)新商業營運及增值服務框架協議;(5)新商業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6)新物業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及(7)新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即新框架協議)。
此外,為了(其中包括)反映并符合于2022年1月1日生效的上市規則的修訂的新要求,合景泰富董事會建議于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供股東批準,通過采納新細則修訂現有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