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近日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購房居住積分相關指標分值實施調整。其中,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濱海新區的,每滿一年積15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來 源:房訊網
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近日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購房居住積分相關指標分值實施調整。其中,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濱海新區的,每滿一年積15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來 源:房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