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廣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17日向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
根據《征求意見稿》,廣州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由市場主體按照“企業可持續、市民可負擔”的原則,結合享受的優惠政策,以及企業的運營成本綜合評估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每年漲幅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同期漲幅,且不超過5%。
《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并要求各區住房城7鄉建設部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牽頭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不定期開展檢查。
來源:房訊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