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行了太原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制,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我市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分六大部分、三十六條,從需求端、供應端、金融端合力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首付降低契稅優惠
支持剛性購房需求,對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降低貸款利率;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財政全額補貼所繳納契稅,面積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財政補貼80%所繳納契稅,面積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財政補貼50%所繳納契稅。新市民、青年人來并工作生活并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無需再提供落戶、社保、納稅等相關證明。
支持改善性購房需求,允許多孩家庭、投親養老家庭通過“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方式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房按揭貸款、網簽備案和不動產登記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于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稅補貼標準參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標準下浮20%執行。
此外,居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市金融辦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麗分析稱,《意見》聚焦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兩個重點,鼓勵金融機構將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來的30%降低至20%,并根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5月15日發布的《關于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降低貸款利率。同時優化住房按揭貸款辦理服務,并對擁有一套住房且已結清貸款的家庭,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政策。這兩條金融支持舉措都是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
人才購房資金補貼
人才是一個城市發展的動力,保障人才購房需求也是《意見》的重點。《意見》提出對購買我市住房且符合申請購房補貼條件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20萬元、碩士研究生10萬元、本科生5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對其他大中專畢業或取得初級以上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于《意見》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在我市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區兩級財政補貼,區級政府指定部門一次性發放2萬元臨時購房補助。并且對人才購房資格實施承諾制、容缺制辦理。
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才購買自住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不受繳存年限限制,最高貸款額度按照100萬元核定。積極加快構建由租賃型人才住房和產權型人才住房組成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推動實現“新來免租金、新就業低租金、新購房有優惠”。同時,大力發展產權型人才住房,完善人才購房補貼政策,支持人才購買住房,讓人才“來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建紅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分兩檔,高層次人才和享受最高檔次生活補貼的人才在我市發生住房消費行為、符合其他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不論單方或雙方繳存公積金,最高可以享受100萬元的貸款額度;享受其他檔次生活補貼和租房補貼的人才在我市發生住房消費行為,符合其他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的限制,不論單方或雙方繳存公積金,最高都可享受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目前最高貸款額度是64萬元。
山西五城待遇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中提到,山西中部城市群住房政策互通共享,區域內居民購房時享受和我市居民同等住房支持政策。對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內尋找工作(創業)且無房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取得初級以上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如不符合我市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補助或租房補貼申請資格,在我市租住指定人才住房時,免收3個月租金,新就業(創業)1年、2年、3年以內,租金分別上浮至市場租金的50%、70%、90%。
市房管局局長鄧大亮稱,山西中部城市群包括太原、晉中、忻州、呂梁、陽泉,這5個城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我市城六區范圍內擁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時,不再要求提供落戶、社保、納稅等相關證明。山西中部城市群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區已有兩套以上(含兩套)住房,非山西中部城市群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區已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屬于多孩家庭、投親養老家庭通過“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等方式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將原有的一套住房掛牌后再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土地供應基本平衡
土地出讓是樓市供應的根本。在土地供應端,《意見》要求確保土地供應基本平衡。根據全市不同片區商品房庫存情況,科學合理編制并公布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加強住宅建設用地供應管理,合理有序供應土地,對商品房庫存較大的片區減少或階段性暫緩土地供應。保持土地價格基本穩定,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合理確定用地出讓價格,保持住宅地價基本穩定,有序降低商業用地出讓價格,促進實體經濟加快發展。
其中,延長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是《意見》中的亮點,即新出讓國有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繳清首付款的50%,余款可一年內分期繳清。城中村改造項目土地出讓金應一次性繳清,返還部分在完成審核后15個工作日內予以返還。在城區范圍內新購買土地時,之前參與城中村改造項目未返還的土地出讓金,在確保用于繳納新購買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在土地競得以后優先予以返還。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祁俊分析稱,為了保證我市房地產企業公開公平有序競爭,我市公開出讓土地競買保證金一直以來按起始價全額繳納。在2020年疫情期間,政府為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出臺了短期支持政策,將土地公開出讓時的競買保證金定為起始價的50%,當時市場反應良好。目前考慮到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形勢,以及疫情、電商等因素的影響,《意見》中提出將新出讓土地的競買保證金定為起始價的20%,土地成交簽訂出讓合同一個月內繳清首付款的50%,余款一年內付清。進一步加大了優惠力度,這樣做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成本,加快資金周轉,進一步調動房企競買土地的積極性。
商業配比適度調整
近年來,受電商沖擊,我市實體商業用房市場需求一直比較低迷,尤其是近年來受疫情影響,去庫存的壓力明顯增大。針對這種情況,我市結合市場環境和企業訴求,在城市規劃的基礎上,對居住用地的商業比例進行靈活處置。即在滿足配套要求的前提下,可在辦理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或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批階段分類靈活處置。
《意見》提出支持已批未建項目指標調整,對已批未建的商品房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指標的情況下,企業可結合市場需求,就調整商業兼容比例、戶型結構、房屋套數等提出申請,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階段進行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未規劃商業兼容比例的,可按照3%到10%實施;未設置商業兼容比例的存量住宅用地,可按照相關規范配置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商業兼容比上限為30%及以下的,按不低于3%執行,上限為49%及以下的,按不低于8%執行。
祁俊說,從上述調整可以看出商業兼容比例下調的幅度是比較大的,這樣既可以有效控制商業用房比例,降低商業用房庫存,提升市場活力,提振市場信心,還可以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加快企業資金周轉,進一步調動房地產企業購買土地的積極性,促進項目盡快落地。
來源:太原新聞網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