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當中提出,到2025年,鄉村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往村覆蓋、往戶延伸取得積極進展,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顯著加強,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重點任務中包括,加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實施農房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實施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提升行動;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及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當中提及,要強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其中,創新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貸款投放,支持鄉村建設。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引導機構法人、業務在縣域的農信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把工作重心放在鄉村振興上。開展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量身定制鄉村建設金融產品,穩妥拓寬農業農村抵質押物范圍。探索銀行、保險、擔保、基金、企業合作模式,拓寬鄉村建設融資渠道。加強涉農金融創新服務監管和風險防范。
與此同時,完善集約節約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保障鄉村建設行動重點工程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優化用地審批流程,在符合經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前提下,可對依法登記的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合利用,重點保障鄉村公共基礎設施用地。探索針對鄉村建設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整體推進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騰挪空間用于支持鄉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