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長春市人民政府發布《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有效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和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針對樓市的多項明確措施。
《通知》明確,2022年12月31日前,職工首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對于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通知》調整抵押權登記限制條件,在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后未售出的商品房屋,可以進行抵押權登記,資金優先保障項目建設需求;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屆滿或抵押權注銷后,將自留房狀態變更為商品房備案狀態。
同時,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預售監管資金。對于2022年度涉及施工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開發企業申請可以提前提取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賬戶余額,專項用于本項目復工復產,后續商品房銷售款需足額補齊提取金額。
《通知》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探索項目融資和企業總體狀況適度分離的信貸模式,實施信貸項目封閉管理,為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優先支持房地產在建項目,保障項目順利完工,確保項目投資(含項目融資)充足,不搞銷售返投,避免形成惡性工程欠款。鼓勵各商業銀行創新“廠房按揭”“物業支持貸款”等信貸產品,支持企業固定資產融資。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業用房按揭貸款和廠房按揭貸款,適用小微企業金融支持政策,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
鼓勵各商業銀行探索發行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產品,幫助房地產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對于本市首單發行成功的商業銀行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