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票安置成為房地產調控舉措中的熱頻詞匯。什么是“房票”?棚改安置居民接受拆遷補償時,把拆遷補償的金額以“房票”的形式發放給居民,居民可以憑發放的“房票”購買住房。
“房票”并非新生事物,在前些年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中就曾經出現過。今年以來,多地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房票”安置的辦法又被多城采用。
通過“房票”進行棚改安置能夠給居民帶去一定便利。過去棚改更多采用實物安置或貨幣化安置兩種辦法。采用實物安置時,如果原地回遷,需要居民們暫時租房等待回遷房建好。如果采用“房票”安置,居民拿著“房票”可以到其他地方購買住房。
通常出臺“房票”安置舉措的城市多是新建商品住宅庫存較多的城市,居民可以購買現房實現拎包入住,省去在外租房的麻煩。“房票”安置可以滿足被拆遷人更多差異化需求。用房票購房通常不限定位置,拆遷后的居住方位上,不一定再回遷到原來的位置,給了拆遷安置居民更自由選擇的機會。
與貨幣化安置相比,房票安置多設置了優惠鼓勵政策。比如鄭州市規定采取“房票”安置辦法的,安置居民可獲得安置補償權益金額8%的獎勵以及3個月的現金過渡費。采取貨幣化安置的辦法,一些拆遷居民可能拿到拆遷補償款暫不購房,或用作他途。對于地方而言,推出房票安置有利于鼓勵拆遷居民留在商品房市場盡快購買新的住房,從而有助于去庫存。
不過,在“房票”安置的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好拆遷安置居民的權益。比如,不應強制居民選擇“房票”安置。是選擇實物安置,還是選擇貨幣化安置或者房票安置,應該盡可能給拆遷居民設置多重選擇。也應避免限制的購買時間太短或者限定條件太多,讓拆遷居民的可選范圍過窄。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