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9月26日,中國電建發布關于請做好中國電建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復,稱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曾包括房地產開發與銷售業務、設備制造與租賃業務,該等業務領域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存在一定重合,但截至本回復出具之日,該等業務均不構成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同業競爭情形。
中國電建表示,公司已于2022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分步實現了房地產業務去化,已完成下屬31家涉及房地產相關業務的控股、參股子公司的股權轉讓,不再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此外,中國電建與電建集團從事的裝備制造業務存在本質不同,不存在實質性競爭關系。房地產開發業務與裝備制造業務不再是發行人主營業務,亦不屬于發行人未來業務發展的重點方向。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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