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支持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與自籌資金相結合的方式支付購房首付款。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支持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與自籌資金相結合的方式支付購房首付款。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已簽訂合同且在合同中按上款的規定約定付款方式,并已足額支付自籌資金部分購房首付款的購房,應予以辦理合同備案手續。購房人及其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簽訂合同并辦理備案后,可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來 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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