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經營性物業貸款作用,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細化經營性物業貸款的管理口徑、期限、額度、用途等要求,指導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開展相關業務。
《通知》明確,2024年底前,對規范經營、發展前景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全國性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基礎上,除發放經營性物業貸款用于與物業本身相關的經營性資金需求、置換建設購置物業形成的貸款和股東借款等外,還可發放經營性物業貸款用于償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集團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產領域的相關貸款和公開市場債券。
據了解,經營性物業貸款是商業銀行現有的一類貸款品種,主要投向已開發完成并投入運營、可產生持續現金流收益的經營性物業資產,如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寫字樓等。目前,大型房企多持有一些優質的經營性物業資產,但可獲得的抵押貸款規模有限,且不能用于償還房企債務。該政策的出臺有利于大型優質房企快速盤活存量資產,緩解資金鏈緊張。
業內人士表示,相較于項目建設階段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額度較高、期限較長,且用途相對靈活。《通知》明確,經營性物業貸款既可用于承貸物業在經營期間的經營性資金需求,也可用于置換借款人為建設或購置該物業形成的貸款、股東借款等,但不得用于購地、新建項目或其他限制性領域。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龐溟認為,《通知》對專注主業、合規經營、資質良好、經營穩健、具備發展潛力和一定系統重要性的優質房企來說更為有利、更有助益,將“資產激活”與“負債接續”“權益補充”“預期提升”更好地銜接在一起,協助有市場、有前景、有競爭力、有暫時困難的優質房企提升信用、防范化解風險、降低融資成本、滿足合理融資需求,有效地助力符合條件的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紓困解難、增強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
自2023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以來,中央及相關部委推出了一系列房地產支持政策,特別是關于房企風險管控和資金支持方面,強調2024年要積極穩妥化解房地產風險,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延長并落實好房地產“金融16條”支持政策,有效擴大民營房企融資渠道,加大其融資規模。
龐溟預計,房地產“金融16條”、金融“三支箭”等措施將繼續滿足各類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為優質房企房地產開發、銷售、保交樓等環節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重點領域提供融資支持,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將繼續因城施策、精準實施,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龐溟分析,長遠來看,貨幣信貸和其他金融政策應與土地、財稅、住房、城規、產業、社會等方面政策緊密配合,深入研判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和城鎮化格局等重大趨勢性、結構性變化,構建多層次、多主體、多渠道的房地產融資體系,加快探索和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服務構建租購并舉住房制度與壯大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助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來 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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