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由村集體劃撥給農民建造房子的土地。農民在獲得宅基地后,需要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進行建設。而且今年實施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但是在實踐中,仍有不少侵占耕地或是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進行建設的行為,有的則是在村集體有好幾處宅基地。
為了遏制這些行為,個別地方的下轄縣將全面推行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工作,對超出標準的部分宅基地開始收費使用。
比如,《新鄉縣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流轉和退出暫行辦法(試行)》中規定,因歷史原因形成“一戶一宅”超標準占用部分;“一戶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繼承房屋或其他方式合法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屬于宅基地有償使用的收費對象。
也就是說,如果宅基地面積超出了地方規定的167平方米的標準,那么將會收費。反之,如果宅基地面積未超過167平方米,那么則不涉及到收費問題。但需要注意的是,收費對象僅是對一戶多宅或超占面積的宅基地,不包括村民亂占土地建設房屋或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所占用的宅基地。
那么收費標準是怎么計算的?
對于宅基地面積超出規定標準的收費標準每個地方都不一樣的,以下是部分縣、鎮的收費標準:
新鄉縣:
對“一戶一宅”的,有償使用根據其超出起征面積的多出部分實行階梯式計費。階梯式計費標準如下:
(1)超出面積1-100㎡部分按每年5元/㎡計費;
(2)超出面積101-200㎡部分按每年10元/㎡計費;
每增加100㎡標準提高5元/㎡計費,以此類推。
石婆固鎮:
石婆固鎮對“一戶一宅”超出起征點面積的多出部分實行階梯式計費,指導標準如下:
(1)超出面積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計費;
(2)超出面積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計費;
(3)超出面積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計費;
(4)超出面積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計費;
對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不鼓勵執行有償使用政策,建議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組織收回。
山東巨野縣:
一戶一宅的,有償使用根據其超起征面積實行階梯式計費。
1.超出面積不足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元/㎡計費。
2.超出面積大于等于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計費。
一戶多宅的。其中一宅超法定面積的,超過部分與多宅部分累計按照階梯式計費;一宅未超法定面積的,多宅部分扣除一宅不足面積部分,剩余面積按照階梯式計費。
經營性用地,占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外的空閑地、坑塘等按實際占地面積每年2元/㎡收費。五保戶、低保戶和貧困戶“一戶一宅”的超占宅基地應繳納的有償使用費,可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表決,給予減免。
對于不交的,會怎么樣?
根據相關規定,在宅基地確權登記時,對交清有償使用費且符合村級規劃的可以頒發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上標注“本使用權人自愿按照規定逐年交納有償使用費,超出部分集體需要時同意無條件退出”。
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拒不交納有償使用費的,有權暫緩出具不動產登記相關證明。
對不按時交納宅基地有償使用費且拒不執行宅基地退出政策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可以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懲戒系統。
也就是說,如果拒不交清費用的話,那么可能就無法確權,無法辦理相關證明,而且還有可能會被納入到信用體系不誠信名單中。
宅基地有償使用費的費用會如何處置?
根據《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中的規定,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宅基地有償使用費主要用于舊村改造、節約用地戶獎勵、宅基地退出補償、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及工作人員的誤工補貼等。
當然了,如果有村民發現,有相關人員私自減免、截留、侵占、挪用宅基地有償使用費的情況,可以及時的向有關部門舉報或是反映。
來 源: 凱諾北京拆遷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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