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23日起,武漢市將實施新的《武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其中,在“最高貸款額度”中提出:當“個貸率”高于95%(含)時,暫停商轉公貸款業務。記者采訪了解到,該條規定也與10月22日本報報道過的住房公積金實施流動性風險防控機制保持一致。新細則與過去究竟有哪些不同,記者請公積金中心專家進行了詳細解讀。
“個貸率”高于95%(含),暫停商轉公貸款
在細則中,特別新增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系數與貸款額度關系的規定(第八條),其中:在“最高貸款額度”中提出:當“個貸率”高于95%(含)時,暫停商轉公貸款業務。
公積金中心介紹,該條規定也是為了和此前中心制定的流動性風險防控機制保持一致。
非原商貸主借人不能辦理“商轉公”
在貸款對象上(第五條),本次修訂作了比較大的調整,之前原商貸的主借人和配偶只要有一方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即可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但本次修訂中,將商轉公貸款的對象僅限定為原商貸的主借人,即只有原商貸主借人繳存了住房公積金,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反之,如果原商貸的主借人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而其配偶繳存了住房公積金,是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的。
存量房“商轉公”貸款期延長
此次細則中,不僅將存量房商轉公貸款房屋房齡(以建成年份為準,下同)上限由20年調整為30年。此外,存量房商轉公貸款最長期限,也由20年延長至30年。
公積金中心介紹,該條規定主要是為了回應購買二手房職工的貸款訴求,減輕商轉公貸款職工每月的還款壓力,并與現行的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房屋房齡保持一致。
此次細則中期限延長的還有原商貸發放后的還款期,也由已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修改為“12個月”以上。
不能辦理“商轉公”的其他情形
在細則中規定,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特別強調了“原商貸不能轉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商業貸款一直以來都只能轉為純公積金貸款,不能轉為組合貸款,此次細則明確寫明了這一條,是為了讓申請人更清晰明確自身的申請條件。
而原商貸房屋為聯名購買的,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婚姻關系聯名購房除外)。
來源:武漢晚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