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網發布信息顯示,近日,網上流傳“深圳市房地產稅征收試點將于2021年1月1日起運行”,該消息純屬謠言,請廣大市民勿信謠傳謠。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稱,對于蓄意編造、發布、傳播有關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我局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請各類網絡平臺踐行社會責任,遵守行業紀律,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感謝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
近日市場傳聞,自明年1月1日起,深圳將開征房地產稅,征收對象為深圳市、深汕合作區區域內的商品住房。
征收稅率為:二套住房,超過人均居住面積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場評估價值的1.5%/年的稅額核定征收;3套住房按照住房市場評估價值的2.5%/年征收等。
來 源:觀點地產網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