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太原市房管局獲悉,太原市將加強房地產中介和住房租賃交易行為管理,建立住房租賃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和“紅黑榜”制度。
太原市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和住房租賃交易管理的實施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信息咨詢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開展業務前,應當向所在縣(市、區)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網絡平臺應當同時向所在縣(市、區)互聯網信息主管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備案的經紀機構或住房租賃企業合作提供金融服務。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不當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
意見提出,要對中介機構及住房租賃機構建立信用檔案,動態開展信用評價,合理運用評價結果。對違法違規甚至嚴重失信的,要在相關部門誠信體系網上公布并公示于全國信用公示平臺,按失信處罰。
太原市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建立“橫向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機制,采取日常巡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聯合檢查等方式,堅決打擊房地產中介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營造住房租賃市場良好環境。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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