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國家繼續做好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要求,12月2日,北京市發改委公布了更新調整后的北京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與2019年目錄相比,今年的目錄主要進行了兩處調整。其中,一級項目“瘦身”,不再保留“住房物業管理費”項目。
今年5月1日,《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施行,其中第七十三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并適時調整”。為了與《條例》做好銜接,對這一《條例》中已明確放開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項目,目錄中不再保留。由此,北京市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一級項目由8項縮減為7項。
記者注意到,7個一級項目分別為;車輛通行費、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公證服務收費、司法鑒定服務收費、危險廢物處置費。
與此同時,新版更新完善項目表述。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按照國家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工作部署,落實國家新的車型分類標準,實施了核定后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此次目錄與相關政策規定相銜接,相應更新了“車輛通行費”(經營性公路通行費)項目的收費文件等相關表述。
這位負責人說,下一步,北京市將繼續按照國家要求,做好目錄清單動態調整,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更新并向社會公布。
來 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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