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局就《唐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稿》細化了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節點及比例,同時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情況或預售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事故的,監管銀行將暫停撥付監管賬戶內的全部商品房預售資金。
唐山市住建局指出,為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結合唐山市實際,對原《唐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唐政發〔2015〕37號)進行了修改完善,并起草了《唐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所謂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購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購房款。
此次,《征求意見稿》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選擇商業銀行(簡稱監管銀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開立專用賬戶的相關規定,開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按照一次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對應一個賬戶的原則,由監管機構、監管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方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應全部存入專用賬戶,由監管機構對重點監管額度部分實行重點監管,優先保障工程建設。
可以看到,唐山市對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或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的降低了資金監管額度。《征求意見稿》中提到,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且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達到50%以上或者采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其項目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降低20%,采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在重點監管資金中留存5%,在房屋竣工交付滿兩年后,解除監管。
同時,此次《征求意見稿》細化了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節點及比例,并細化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確認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節點向監管機構提交申請的材料。
對于重點監管資金提取上共分為8個節點:(一)監管項目工程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層數四分之一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25%;(二)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層數三分之一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35%;(三)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的一半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60%;(四)監管項目建成層數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四分之三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70%;(五)監管項目結構封頂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80%;(六)監管項目在質量監管機構監督下通過六方主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圖審機構)驗收后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90%;(七)監管項目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申請用款的,提取數額累計不超過重點監管額度總額的95%;(八)除被動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項目外,監管項目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后,全額提取剩余的重點監管資金。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王小嬙指出,細化重點監管資金提取節點及比例有利于遏制爛尾樓的產生,由于國內的新房采用預售制度,部分城市頻頻出現爛尾樓現象,爛尾樓不僅影響城市市容,更侵犯了購房者的權益。近期,在融資環境趨緊下,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如太原,西安近期均有相應的政策出臺,避免開發商拿到回款后跑路現象的發生。在三道紅線壓頂下,行業資金壓力更甚,建立此種商品房資金監管的細化制度尤其重要。
按照唐山市住建局的要求,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情況或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工程建設的;預售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事故的;預售項目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風險的;以及其他違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應書面通知監管銀行暫停撥付監管賬戶內的全部商品房預售資金,并啟動應急措施,協調相關部門監督監管賬戶內資金的使用。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