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進入2020年,房價漲幅(2019年11月)居全國70個大中城市之首的唐山便推出“網簽限售”新政。
1月4日,唐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信“唐山發布”發布消息,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就加強市中心區(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商品房銷售管理有關事項發出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行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行為等進行了規范。通知提出,購房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自網簽之日起4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記者分析指出,此次唐山出臺的樓市新的管控政策,和當前唐山房價過快上漲等因素有關,因此穩房價動作勢必需要強化。
新購住房網簽42月內不得交易
通知明確,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商品房,或以任何形式組織認籌、收取認籌金;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合作單位對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以售房為名收存款;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占地;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超出備案價格銷售商品房;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房價,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一套一標等規定。
尤其是在房屋交易時間方面,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自收到全部購房款或首付款當日,在房地產主管部門網上交易平合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在售樓處顯著位置公示所有房源成交情況。購房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自網簽之日起4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嚴躍進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唐山首提限售政策,即購房網簽之日的三年半內購房者不能轉讓房源,這使得購房者后續買房過程中需要注意限售的約束,進而也使購房方面更加理性,讓‘房住不炒’的精神和政策得到真正落實。”
與此同時,唐山還依法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行為。
在規范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行為方面,通知對未在銷售項目所在地取得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做出處置和行政處罰;對已在銷售項目所在地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由住建部門依法處理。
通知還規定,嚴禁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嚴禁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據了解,依據《河北省房地產企業嚴重失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唐山將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列入“黑名單”(嚴重失信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列為重點監督對象,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現場檢查、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限制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并推送至“信用河北”信用平臺及住建部有關信用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事實上,為加強房地產中介行業管理,整頓和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僅在2019年8月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先后兩次發文,對房地產中介市場進行了專項整治工作。
“唐山這次對中介方面的規定相對比較多,客觀上將使得后續在銷售環節上更加規范,防范價格炒作現象。”嚴躍進表示。
新房二手房價格環比領漲全國
值得注意的是,近來唐山無論是新房和二手房,價格均呈快速上漲之勢。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9年11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顯示,2019年11月,唐山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環比上漲1.9%,同比上漲11.9%,相比2015年上漲了37.3%,環比上漲幅度與銀川市并列第一。
二手房方面,2019年11月,唐山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環比上漲1.8%,同比上漲14.7%,相比2015年上漲了30.3%。同比、環比上漲幅度均位列70個大中城市第一。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
記者注意到,早在兩年多以來,唐山就已經出臺了相關限購政策。
2017年4月,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非唐山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市中心區(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上簽約時間為準),暫不得在市中心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違反規定的,住建部門不予辦理網上簽約手續。
2018年5月,在上述《意見》基礎上,唐山啟動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唐山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唐山市連續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而此次新發布的“網簽限售”政策也被業內認為是2017年4月唐山實施限購政策后,第二次較為嚴厲的樓市調控。
來 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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