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2月11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鄭州市2326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行政辦公部門(不含售樓處),可在審核通過后于2月24日后復工,而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暫緩恢復開放,恢復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另外,申請復工的房地產企業要向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企業復工聯合審核小組(以下簡稱聯合審核小組)提交《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申請書》、書面承諾書和其他必要的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后,聯合審核小組向企業下達《鄭州市房地產企業復工通知單》,并于次日以匯總表形式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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