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廈門、無錫、衡陽之后,福州市發布10條措施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新政在延緩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的同時,明確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還貸困難的企業給予展期或續貸。
2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城市開發建設平穩發展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為貫徹中央、省、市“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發展”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疫情,支持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城市開發建設平穩發展,制定10條措施。
新政明確,順延項目開竣工期限;順延項目預售期限;調整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調整土地履約監管協議;調整商品房預售條件;拓展房地產銷售模式;支持安置型商品房建設;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優化行政許可審批,以及落實財稅金融扶持政策。
具體而言,該《通知》指出,落實財稅金融扶持政策。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予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通知》亦指出,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含房地產項目,下同)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順延開竣工期限,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交房期限響應順延,免除企業違約責任。
同時,調整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內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延緩至接觸疫情一級響應后10日內繳交。
疫情防控期間,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達到投資總額的25%以上,按規定予以辦理商品房預售審批手續(安置型商品房仍按原規定執行)。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繳納50%土地出讓金后,可以預辦理不動產登記,待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正式登記。加快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促進商品房銷售,支持企業及時回籠資金。
對購房者而言,新政指出,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開發建設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予以前置辦理公積金貸款樓盤報備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收取逾期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伴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續,已有廈門、無錫、衡陽等城市明確出臺政策,從房地產企業資金支持、延期繳納土地價款買房補貼契稅等方面支持樓市平穩健康發展。
有開發商人士表示,對房地產企業來說,原來的春節檔受疫情影響基本“報廢”,對企業而言,短期影響之一就是現金流,銷售停擺造成資金缺口。對于資金緊張的房企而言,壓力會更大。加之目前工地復工時間不明確,工程無法復工、線下售樓處關閉轉線上蓄客,經營節奏不好安排。不過前述人士指出,雖然房地產市場受疫情蔓延有一定影響,但總體來看,需求仍在,購房時間會朝后推遲。
中信建投證券研究發展部房地產行業分析師江宇輝此前指出,2019年底開始政策已經出現積極信號,2020年積極信號會延續。2019年以來中央對房地產行業堅持“房住不炒”并提出“三穩”目標,在因城施策下,部分房價上漲過快城市的房地產政策逐步收緊,但也有部分城市在限價、限購等政策上作出調整。2020年,我們認為一些政策偏緊的城市會逐步開始做一些政策微調、放寬來穩定樓市。
江宇輝指出,當前隨著房地產行業整體的下行以及去化的回落,加之疫情爆發的一月份,百強房企的銷售同比下滑7%,房企的資金鏈承壓。整個房地產行業的資金流動性會受到挑戰,因為融資進一步收緊的可能性不大,在整體防范風險的情況下,化解行業的杠桿壓力,保障整個行業資金面平穩運行這一思路會在未來逐步清晰,整個行業的政策在邊際上的改善是值得期待的,在疫情沖擊下,我們認為也會在這方面加大力度。在疫情相對嚴重的1~2月份,對房企而言是一個資金的考驗窗口。
以下為政策全文:
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城市開發建設平穩發展的措施
為貫徹中央、省、市“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發展”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疫情,支持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城市開發建設平穩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順延項目開竣工期限。
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含房地產項目,下同)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順延開竣工期限,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交房期限響應順延,免除企業違約責任。
二、順延項目預售期限
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合同明確約定商品房預售期限的,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順延預售期限。
三、調整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
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內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延緩至接觸疫情一級響應后10日內繳交。
四、調整土地履約監管協議
簽訂土地履約監管協議的開發建設項目,受疫情影響造成項目產值,稅收,投達產期限等監管指標不達標的,根據疫情一級響應時間按比例免除違約責任。
五、調整商品房預售條件
疫情防控期間,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達到投資總額的25%以上,按規定予以辦理商品房預售審批手續(安置型商品房仍按原規定執行)。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繳納50%土地出讓金后,可以預辦理不動產登記,待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正式登記。加快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促進商品房銷售,支持企業及時回籠資金。
六、拓展房地產銷售模式
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聚集,開發建設項目除部分熱點樓盤外暫不采取公證搖號方式銷售,引導支持房地產企業建設互聯網線上銷售平臺,推行網上公開認籌、公開選房銷售模式。
七、支持安置型商品房建設
具備回遷選房條件的安置型商品房項目,受疫情防控無法組織選房影響房地產企業及時回收購房款的,屬地政府確認回遷安置數量后,經市房管局,市財政局審核,按流程撥付購房款。
八、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
開發建設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予以前置辦理公積金貸款樓盤報備手續,疫情防控期間,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收取逾期利息。
九、優化行政許可審批;
積極推行代辦服務和容缺審批機制,合法項目施工許可證可容缺施工圖審查,按承諾時間補齊,開展網上行政審批,落實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等網上審批配套措施,實現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快遞送達,通過電子證照感知和申請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十、落實財稅金融扶持政策。
認真落實人民政府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予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市房管局負責具體解釋。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15日印發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