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延長租金減免政策實施時限。北京市國資委昨天發布實施細則,進一步推動中小微企業3月和4月房租減免。
實施細則明確,此次減免房租的實施主體為市國資委監管的市管一級企業及其所屬各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子企業。房租具體減免時限和標準為,承租京內市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3月、4月兩個月的租金。承租用于辦公用房的,3月和4月給予租金50%的減免。
房租減免的適用范圍主要有三類:一是符合本市城市功能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圍且經營困難的在京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及在京取得營業執照且在2019年有完稅證明的個體工商戶。二是受疫情影響嚴重且在京注冊的餐飲、便利店、美容美發、家政4類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以分公司形式設立的連鎖直營門店,分公司或門店(簡稱分公司)符合本條規定享受房租減免的中小微企業相關條件要求且承擔房租費用的,參照中小微企業房租減免政策執行。三是承租京內市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辦學活動的由市、區教委審批認定的民辦幼兒園,依照防疫規定延期開學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參照中小微企業房租減免政策執行。
對減免方式,實施細則提出,租賃雙方可通過協商靈活采取退、免、延等方式實施房租減免。已收取租金的,可退還減免金額;尚未收取租金的,可直接減免相應租金;也可以在租賃合同到期后,免費延長與減免金額相對應的租期。
此前,市國資委督促市管企業落實市政府相關措施,已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免收或減半收取2月份房租。據統計,涉及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共2萬余家,計劃減免租金總計達9.8億元。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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