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防范購房風險,7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規范商品房銷售和網簽備案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7月15日起,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產項目時,應將抵押情況告知購房人,并約定解除抵押的時間;在商品房認購協議或付款認定書中增加抵押情況。
對于已經抵押的在建工程,企業應在收取首付款前解除抵押;收取首付款時直接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手續。無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收取首付款同時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手續。
《通知》表示,如發現未按規定執行的企業,大連市住建局、區房屋主管部門會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發布購房風險提示;未按期整改的,將關閉項目網上打印商品房買賣合同功能;仍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暫停其申請同一項目分期開發的后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辦理;情節嚴重的,計入企業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示。
7月14日,大連市住建局發布《購房注意事項提示》,購房者在4個主要城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準備購買預售商品房時,應查看開發企業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擬購買房屋是否在預售范圍內,查看商品房是否可售,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權利限制情況;對于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購房人不要以認購、預訂、排號、VIP卡等形式支付任何性質的費用。
購房人應謹慎對待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廣告宣傳以及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體現的,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可寫入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保存購房合同、付款票據等相關憑證,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可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購房人在交付房款時應核對購房款轉入賬戶與監管專用賬戶是否一致,如賬戶信息不一致的,購房人應予以拒絕,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予以更正,確保購房款存入監管專用賬戶。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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