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20日下午,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對《青島市新建物業(商品房)交付流程指導意見(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指導意見》詳細規定了建設單位向買受人交付新建商品房應當符合六項條件,交付現場辦理的“六步走”流程,并明確了先驗房后交費再收房的交房順序。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商品房交付過程中存在五種情形的,買受人有權暫緩或拒收房屋,并可選擇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房屋實測面積超出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的;建設單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經批準的規劃變更、重大設計變更未在法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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