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官網發布,關于《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稱《辦法》)的征求意見通告,其中提出擬對存量商品房價格做引導。
通告指出,為堅持和貫徹“房住不炒”基本定位,加強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深圳市住房建設局修訂了本《辦法》,并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首提二手房價引導
《辦法》中透露深圳將加強房地產價格監管:深圳市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地產交易價格監測制度,并根據房地產交易價格異常波動情況,適時采取必要措施穩定房地產交易價格的水平。
《辦法》指出,對于部分區域、項目存量商品房(二手商品房)交易價格出現異常情況的,市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對相關房地產企業、經紀和估價機構、房屋租賃企業,采取約談、書面報告、風險提示、暫停業務開展等措施;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存量商品房價格引導”首次納入《辦法》。其中提到,市主管部門建立存量商品住房買賣的合理價格引導機制,定期發布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合理成交價格。對于社會關注度較高、價格波動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項目,市主管部門及時發布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辦法》還強調,將加強對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的監管。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損害購房人權益的行為中增加:“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以及“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兩種情形;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房的質量、銷售狀況、配套設施、曾獲榮譽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違規為購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有違公平競爭”等情形。
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方面,《辦法》明確規定房產主管部門在市場監管過程中可采取約談、責令改正、暫停網簽措施的基礎上,遵循上位法的行政處罰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對房地產市場各類主體的行政處罰措施。
不允許分割出租
《辦法》首次增設“房屋租賃”專章。其中,限定了住房最小出租單位,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也就是說,不允許分割出租。租賃參考價格方面,深圳市主管部門建立房屋租賃參考價格發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房屋的租賃參考價格。
《辦法》強調,將建立房屋租賃行業監管制度。一是在深圳市開展房屋租賃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企業,經營范圍包括房屋租賃業務,并自領取或者變更營業執照后按規定辦理房屋租賃企業備案。自然人轉租房屋間數達到10間及以上的,應當辦理工商登記并進行備案。二是規范租賃企業經營行為,建立房屋租賃企業信息公示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明確禁止實施的違法經營行為以及金融性行為。
來源:南方日報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