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中介費后,中介到底應該提供怎樣質價相符的服務?如果買賣雙方自行交易,該去哪里網簽協議?從天津市住建委獲悉,天津市住建委近日發布《市住建委關于全面開展經紀機構存量房屋買賣網簽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稿對二手房的全交易流程進行系統性規范,新規將從今年12 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對房源信息真實性的把控上,該征求意見稿明確,經紀機構網簽經紀服務合同時,應查驗委托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文件和委托出售房屋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等有關資料,并將出售人身份信息及不動產權屬證書證號錄入網簽系統進行匹配核驗,凡通過核驗的方可網簽服務合同并發布房屋出售信息。對房屋已設定抵押的信息,經紀機構應向買受人明示;對正在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補發或已辦理查封登記等被依法限制轉讓的房屋,不得接受出售人委托。
在網簽環節中,該征求意見稿明確,凡通過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屋,由經紀機構網簽存量房屋買賣協議。經紀機構應認真核對買賣雙方出示的戶口簿、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等材料。凡買賣雙方未出示上述材料或經核對信息有誤的,不得網簽存量房屋買賣協議。經紀機構網簽存量房屋買賣協議,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對于買賣雙方需對買受人、房價款及房價款交付等重要信息進行修改的,該征求意見稿也進行了明確,買賣雙方應持已簽署的協議和相關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區不動產登記大廳書面確認,退還已交付的房價款后,由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收回已簽署的協議并銷毀,通過網簽系統刪除原協議信息,買賣雙方再重新網簽存量房屋買賣協議。
此外,對于買賣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自行完成存量房屋交易的,該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可以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區不動產登記大廳由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網簽協議。(今晚報記者雷風雨)
來 源: 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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