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間,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表示,30億美元有擔保中期票據計劃更新及申請上市,預期該筆中期票據計劃的上市將于2021年1月11日或前后開始生效。
越秀地產于2018年4月4日曾發布公告稱,設立30億美元有擔保中期票據計劃及上市建議,該計劃已于2019年4月3日屆滿。
隨后,越秀地產建議更新30億美元中期票據的計劃,并已相應向聯交所申請于2021年1月8日後12個月內,發行債務的方式將計劃于聯交所上市。
越秀地產稱,上述30億美元中期票據所得款項凈額擬用作償還發行人、公司及其各自附屬公司整體的現時中長期離岸債務,有關債務將于一年內到期。
根據由發行人、越秀地產及其中指定的交易商及安排人訂立的日期為2021年1月8日的經修訂及重述的交易商協議,計劃項下的交易商及安排人為星展銀行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農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建銀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民銀證券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及越秀證券有限公司。
此外,由于發行人及公司可能會或可能不會根據計劃進行提取,故提取(如有)的時間不確定。此外,由于每次提取的條款或會于計劃規定的范圍內有所不同,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于買賣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另,越秀地產會根據上市規則就票據發出進一步公告,并表示上述30億美元中票不會影響其于2018年4月19日已發行的8億美元于2021年到期的4.875厘有擔保票據及4億美元于2023年到期的5.375厘有擔保票據的上市地位。
來 源:觀點地產網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