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北京市擬通過合理規劃租賃住房供給規模,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給,倡導簽訂長期租賃合同等方式,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實現住有所居。
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
北京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表示,北京市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迅速,規模龐大,已成為民眾實現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徑。
與此同時,龐大的住房租賃規模和復雜的住房租賃關系引發大量矛盾糾紛,“黑中介”“群租房”問題屢禁不止,甲醛超標、違規使用租金貸、哄抬租金、搶占房源等亂象時有發生。
李富瑩表示,草案一審稿共6章69條,旨在規范住房租賃活動,保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草案一審稿提出,要合理規劃租賃住房供給規模,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給,鼓勵社會閑置住房出租,鼓勵非居住土地建設或者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賃住房,集體建設用地上的租賃住房建設和農村宅基地上的閑置住房可依法出租。
草案一審稿明確,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承租人平等享受物業服務;倡導租賃當事人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建立穩定的租賃關系,穩定租金水平。
草案一審稿還要求對打隔斷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等群租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當設立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企業不得哄抬租金、捆綁消費,也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或者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租金貸款相關內容。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主任郝志蘭建議,將租賃住房納入市區兩級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采取新建、按規定改建、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等多種渠道籌集房源,保障供給。
來 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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