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必須實現高質量發展》一文中,強調要深入領會《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精神實質,把高質量發展貫穿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和環節。
其中在房地產方面,文章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類指導,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落實好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順應居民高品質住房需求,更好解決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wangdc
1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必須實現高質量發展》一文中,強調要深入領會《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精神實質,把高質量發展貫穿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和環節。
其中在房地產方面,文章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類指導,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落實好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順應居民高品質住房需求,更好解決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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