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12月16日,遠洋集團發布公告,遠洋集團與大股東中國人壽正式訂立金融框架協議。中國人壽可根據其投資需求認購遠洋集團發行的金融產品,認購金額上限為三年內人民幣150億元或等值外幣。
協議約定,遠洋集團可發行金融產品包括于中國境外公開或非公開發行的美元債、可轉債、結構化融資產品等;于中國境內交易所、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或經國家發改委批準的公開或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中期票據、結構化產品;以及于境內外發行的信托產品和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
據悉,該協議系續簽,將于2022年1月1日生效。雙方曾于2019年3月訂立《金融產品交易框架協議》,認購金額不超過120億元人民幣。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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