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針對網上流傳的“整個12月,在東莞購買所有樓盤住宅,不管是東莞首套,還是東莞二套,都無需社保,可以正常網簽備案,只是后期需要繳納社保,因為辦房產證需要用到”的消息,廣東省東莞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表示,“已經反復確認過,是假消息!
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相關的文件,是網上亂傳的,還是按原來的政策執行,“沒有說可以后補這樣的說法!
另據東莞市12345政府熱線相關工作人員的說法,“目前我們這邊還沒有看到文件,不清楚是否會執行相關政策。”
按照東莞市原有政策,東莞市住建局等12部門于2020年7月25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根據通知,非東莞戶籍居民家庭在東莞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交滿一年社保;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交滿2年社保;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東莞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交易轉讓。
隨后,又于今年2月27日加碼政策。東莞市住建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建〔2021〕6號)》顯示,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在本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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