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沒有跳單?
近日,深圳一坐擁近千萬粉絲的網紅“小小莎”,花近1600萬買房卻被質疑跳單的事情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
中介一怒之下把這事曝光到了網上,引發了網紅粉絲的大面積脫粉,網友把網紅的抖音罵到一度關號。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文:對“跳單”行為零容忍!
而小小莎也對此最新做出回應。
被質疑“跳單”的事件回顧
事情是這樣的,鏈家的中介朱小姐為小小莎帶看了一套報價1620萬的房子,但雙方并沒有就價格問題達成一致。
小小莎的需求是:第一,把房價談到1500萬;第二,中介費低一點,別的家也有收2-3萬的。
中介談完的結果是:第一,房價是1620萬,業主不同意降到1500萬;第二,中介費要收1%,也就是16萬左右。
隨后小小莎通過別的渠道,以1568萬元的成交價、9萬元的中介費買下這套房。
朱小姐質疑小小莎這是“跳單”,將其個人信息曝光后。此事一出,中介從業人員集體刷爆該網紅短視頻留言欄,同時在朋友圈火速傳開。
小小莎因此一夜之間掉粉100多萬,甚至被迫“關號”。
中介怒了:相當于吃霸王餐 《民法典》明確禁止"跳單"
跳單,一般指買家跳開中介,利用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機會,直接與業主達成交易,以達成省去大額中介費用的目的。
讓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了“跳單”行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以前的合同法中是沒有關于“跳單”的法律規定的,只能依據雙方合同約定。《民法典》新增中介服務合同的規定,并明確禁止“跳單”。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生效后,即便合同雙方未約定跳單行為,當事人構成“跳單”的,中介公司也可以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的規定,直接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因而,不少中介表示,小小莎的這種行為就是“跳單”,相當于吃霸王餐。
網上也刷屏該事件,有網友認為,銷售帶你找房看房有時間成本,自己享受了大中介找找房源、看房的資源,又轉頭找小中介簽約,即使沒有跟大中介簽任何合約,從道德意義上這叫做白嫖,白嫖可恥。
但也有網友支持小小莎,認為哪家便宜買哪個沒毛病……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 對“跳單”行為零容忍!
隨后,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也發文表示,對跳單行為零容忍!
文中表示,無論遵照法律法規,還是遵從公序良俗,雇傭他人服務,勞動付酬,天經地義。不然農民工兄弟集體討薪的新聞為何每每讓整個社會為之動容。對此,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已于第一時間關注此事件進展,如該客戶“跳單”行為屬實,深房中協會第一時間將其列入到“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失信客戶名單”,即使她是百千萬級網紅,深房中協也都將啟動維權程序,堅決維護我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及會員的合法正當權益!
小小莎回應:我和鏈家沒有簽約 等待法官判決
資料顯示,小小莎在抖音坐擁超600萬粉絲,在微博粉絲近300萬,兩個平臺的粉絲合計近千萬。
而抖音目前已經因此暫時停更。
小小莎在1月27日作出最新回應:《遭遇中介全網網暴150小時后,我想說……》。
文中,小小莎表示,她沒有和鏈家簽訂任何書面協議情況,這套房源也并非某殼系的獨家房源。肯定貨比三家。
而在隨后,她遭到了隱私的暴露和網絡的暴力。她認為,鏈家這是一邊在拒絕幫客戶壓價、堅持收取高額中介費;一邊因客戶選擇同行提供的低價服務,惡意中傷客戶、泄露客戶隱私,讓客戶不得不面對鋪天蓋地的輿論指責!
這對她的名譽和身心造成的巨大傷害,她也將正式提起訴訟,期待法院的公正裁決。
對于“跳單”質疑,小小莎認為自己從沒有做過“跳單”的事,也從不會拒絕為提供服務的人給予合理的報酬。
來源:中國基金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