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是什么?下一步工作是如何安排的?記者從2月20日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綜合考慮海南省產業發展現狀、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經營情況,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已經聯合海南銀保監局制定出臺了《關于實施海南省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
上月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上限。
這一重磅新政,旨在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御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范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
按要求,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分為五檔:中資大型銀行分別是40%和32.5%,中資中型銀行分別是27.5%和20%,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分別是22.5%和17.5%,縣域農合機構分別是17.5%和12.5%,村鎮銀行分別是12.5%和7.5%。
據了解,目前海南已經制定出臺《關于實施海南省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處副處長石海峰表示,根據辦法規定,海南省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適用第三~五檔。省內大部分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房地產集中度管理制度要求,這得益于近年來海南以“壯士斷腕”的決心采取的房地產調控政策。
石海峰介紹,海南在全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基礎上,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確定上調第三檔(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占比上限2.5個百分點至25%,這樣更符合海南實際,有助于相關機構更加合理優化信貸結構。
下一步,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將會同海南銀保監局繼續做好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運行情況監測,指導超限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序壓降房地產貸款;引導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基本穩定。
來 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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