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長租公寓經營受到挑戰。日前,一些房主面對長租公寓企業發來的解約通知,故意不收房。在他們看來,只要我不收房,合同就算沒解除,你就得繼續履約,但法律人士表示并非如此,并做出專業解讀。
近日,世聯行發布公告稱,擬作價5.3億元向華燕智輝轉讓完成資產重組后的世聯集房100%股權及對應的所有權益。公開資料顯示,世聯集房的核心業務為長租公寓世聯紅璞公寓。
而這不過是長租公寓發展遇冷的冰山一角,受疫情影響,長租公寓領域企業的經營狀態都受到了不小的挑戰,包括行業知名企業在內。為了減緩資金壓力,有的長租公寓企業開始調整租金和減少部分存在“價格倒掛”情形的房源。
部分業主近段時期收到了長租公寓的解約通知,一些業主收到通知后故意不去收房,以此表示不接受解約。
在這部分業主看來,只要我不去拿鑰匙,就不算收回房子,既然不算收回房子,那就不算解除合同。
但從法律專業角度看,實際上并非像這些業主想象得那樣“我不去收房你就得一直履約”。
法律人士表示,首先,民法典第580條賦予了違約方在特定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權,長租公寓可以在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提出單方解約。
民法典第565條也規定了,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
也就是說,在長租公寓給業主發出解約通知且有證據證明業主已經收到之時,解約已經生效了。
法律人士還表示,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但從法律實踐經驗上說,在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比走司法途徑更節省成本,更符合雙方利益。”該法律人士表示。
記者還注意到,最近法院系統也在關注涉及長租公寓的法律問題。日前,北京大興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號提示公眾涉長租公寓糾紛的風險防范和糾紛解決。除了文字,官方微信文章中,法官還通過視頻方式詳細解讀了涉長租公寓的各種法律知識,對公眾作出法律提醒。
來 源:房產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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