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參與該市限購范圍內住房司法拍賣的競買人,須符合該市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明確,嚴格防范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嚴禁發放用于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貸資金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和消費貸款,嚴格個人經營貸和消費貸真實性審查,加強貸后資金管理。
在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方面,《通知》明確,機構不得受理并對外發布掛牌價格明顯高于合理成交價格的房屋信息。對存在發布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哄抬房價、捏造和散布房價上漲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采取約談、公開通報、暫停網簽、列入行業失信“黑名單”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杭州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明確各網絡平臺賬號及網絡群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加強發布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導向性。對不實傳播杭州房地產市場政策和市場運行情況、制造虛假熱銷、助推投機炒房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有害信息,該市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據悉,《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來 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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