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為進一步規范成都市成品住宅建設及銷售行為,提升成品住宅建設品質,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品質化居住需求,《成都市新建成品住宅裝修管理規定(試行)》于今日正式出臺,對成都市中心城區新建成品住宅建設管理模式、樣板房管理、裝修信息公示、成品住宅竣工驗收和交付管理、開發企業主體責任和參建單位責任、監督管理等做出了規定。
據悉,《規定》適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區新辦理成品住宅施工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近郊區(市)縣參照《規定》執行。
《規定》提出,根據市場需求及產品定位,開發企業可在普通裝修方案的基礎上提供升級裝修方案,供購房人自愿選擇。在辦理成品住宅預售許可前,開發企業應委托專業機構對升級裝修價格進行評估并公示評估報告。購房人可自商品房選房之日起,1個月內自愿選擇升級裝修方案。購房人自愿選擇升級裝修方案的,開發企業應與其另行簽訂升級裝修協議,約定升級裝修的內容、標準、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等。升級裝修價款納入預售款監管。普通裝修和升級裝修都應和主體工程一體化設計、施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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