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近日,深圳市印發《深圳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促進地下空間綜合、系統開發,集約節約利用城市空間資源,適應城市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需要。《管理辦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地下空間優先用于建設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災、環境保護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地下空間建設商業、工業、倉儲、物流設施以及體育、文化等項目;禁止地下空間建設住宅、幼兒園(托兒所)生活用房、養老生活用房等項目以及中小學普通教室。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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