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與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組織編制了《公共住房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于8月15日正式實施。
《標準》突出“以人為本、住有宜居”的理念,結合深圳市經濟、氣候、人文特征,對建造技術、居住環境、套型空間、公共配套等方面作出了高品質要求。
《標準》提到,應用裝配式建造及BIM技術。公共住房作為政策性住房,在建筑行業轉型升級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在公共住房建設中應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有利于實現全過程的工作協同與成果集成,提升公共住房建設品質,強化建設與運維的銜接,推動公共住房高質量、高標準發展。
深圳住建局要求,公共住房要用好公共空間,提升住區品質。借鑒香港、新加坡的先進做法,增加立體開發、全天候通道等內容。通過利用建筑首層、塔樓底層、裙房屋面、避難層、塔樓屋面等區域設置公共綠化及公共休閑活動場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間面積,提升居住品質;通過相鄰用地之間設置公共連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動空間,促進住區之間共享公共配套設施。
另外,《標準》針對各類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細化了不同面積區間段的套型面積指標,細化了各類套型基本指標和功能空間最小使用面積。
其中,人才住房分為5種套型,套型建筑面積區間(平方米)分別為35-40、65-70、85-90、115-120、145-150。
安居型商品房分為2種套型,套型建筑面積區間(平方米)分別為65-70、85-90。
公共租賃住房分為4種套型,套型建筑面積區間(平方米)分別為35-40、50-55、60-65、80-85。
最后,《標準》考慮了不同地段、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住戶的需求,規定可以結合所在區域配套設施情況,增設公共會客廳、公共書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廚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設施,以有效完善住區配套,提升整體居住品質。
來 源: 觀點地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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