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向各房地產中介機構下發《關于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發布的通知》。
《通知》明確,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發布包括炒作學區房及以個別成交案例、局部區域價格波動炒作市場行情等信息。包括發布背離“房住不炒”定位,不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信息、臆測房地產政策走向和趨勢及未經核實的其他相關信息。
此外,通知明確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發布及炒作學區房及以個別成交案例、局部區域價格波動炒作市場行情的信息;不得發布惡意哄抬房價、捏造房價漲跌及通過各種方式制造購房恐慌情緒的信息,不得發布以某個機構數據代替整體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等以偏概全的信息,不得發布未取得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房源核驗統一編碼和二維碼的二手房源售賣信息。
據悉,《通知》要求,各房地產中介機構要高度重視房地產信息發布工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本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布房地產信息的管理。全面梳理本機構及從業人員建立或參與的微博、微信公眾號、微信朋友圈、抖音、論壇、購房網絡群和網絡平臺等,強化機構對相關賬號的備案管理,及時掌握信息,規范發布內容。市、區兩級房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各類不當信息發布行為的處置查處力度,不定期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布房地產信息的檢查。
來 源:觀點地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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