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8月10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向各房地產中介機構下發了《關于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發布的通知》,明確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對外發布的房地產信息必須符合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得發布以下6類信息:
背離“房住不炒”定位,不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信息;臆測房地產政策走向和趨勢及未經核實的其他相關信息;炒作學區房及以個別成交案例、局部區域價格波動炒作市場行情的信息;惡意哄抬房價、捏造房價漲跌及通過各種方式制造購房恐慌情緒的信息;以某個機構數據代替整體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等以偏概全的信息;未取得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房源核驗統一編碼和二維碼的二手房源售賣信息。
來源: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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