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繼住建部發布住房租賃條例后,首部公開的地方版住房租賃條例。
征求意見稿對長租公寓監管、租金貸、網絡房源發布、群租房等熱點問題予以規范。業內專家認為,此征求意見稿對支持居民通過租賃解決住房問題,改善居住條件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規范市場秩序、建立租賃合同網簽系統、增加調控手段等舉措將有效推動租賃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征求意見稿提出,北京市將建立租金監測和發布機制。當住房租金快速上漲時,主管部門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房源租金漲幅、查處哄抬租金行為等措施,調控住房租賃市場;必要時可以實行傭金或租金指導價。
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認為,征求意見稿體現了規范、賦權、服務的特色,保護了承租人權益。首先是限制住房租賃企業“收房”的租金漲幅、查處哄抬租金。“這一措施顯然是針對各大租賃企業競價收房的情況,防止這些企業在資本助推下放大市場波動。”其次是實行傭金指導價。傭金是承租人的負擔之一。2016年后,住房租賃傭金由指導價調整為市場調節價,即由政府設定封頂價改為雙方協商市場價,一般由承租人交納,標準大多為1個月租金。實行傭金指導價將有助于減輕承租人實際負擔。最后是實行租金指導價,即由政府分區域規定租金上限或漲幅,確保租金保持在合理范圍。這個區域可能是某些價格上漲過快的區域,也可能是全部范圍。“這三個遞進式的調控措施充分顯示了北京市調控租賃市場、穩定租金水平的決心。”樓建波說。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將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網簽、信息查詢、信息核驗、登記備案等服務,并與公安、教育等部門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出租人應當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網簽住房租賃合同,同步完成住房租賃登記備案和出租登記。這相當于給租賃市場提供一項公共基礎設施,出租人不用‘一事兩跑’,也不用擔心個人信息保存在企業的安全性。”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近年來長租公寓在資本驅動下,長收短付、高收低出、爆雷、甲醛超標等亂象不斷,嚴重損害租賃當事人權益的情況,征求意見稿也體現了針對長租公寓的“嚴管”思路:一方面要求長租公寓應當具備相應的人員、資金和管理能力,名稱和經營范圍均應當包含“住房租賃”相關字樣,便于社會識別;另一方面,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辦理、使用從業人員信息卡,實名從業。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對群租房相關事宜也進行了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出,出租住房應按照規劃設計的套、間出租,符合人均使用面積和每個房間居住人數的要求,明確住宅的起居室、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等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
來 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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