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河北省住建廳、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自然資源廳、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自2021年8月起至2024年6月,通過3年時間的整治,推動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明顯好轉,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實,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新增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房地產開發項目清理規范工作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
專項行動將聚焦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領域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房地產開發方面,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及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
房屋買賣方面,重點整治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不落實交易資金監管制度,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住房租賃方面,重點整治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物業服務方面,重點整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方案要求各地持續加大懲戒力度,對本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平臺、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采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并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對嚴重失信的企業,依據有關規定,依法依規納入失信名單,實施失信懲戒。
來 源:河北新聞網
編 輯:liuy